张公宇初大真人《道门十规》云“凡行持之士,必有戒行为先,次以参究为务,先求岩谷明师、草衣木食之士,开发万法根宗,精励香火,止佩一法、一箓、一职。”
而作为一个道教修持者,最根本在于“能晨夕炼神养气,修持不怠”乃至于和神明交格,自然“何患法之不灵,将之不佑,虽职小法专亦验。”
真人批评谓修持之人“苟惟务虚名,奔逐声利,必求参当世显达为师,夸名眩世,不修香火,荒怠修持,佩法纵多,徒若商贾之负贩,箓职贵於高大,出处务於夸眩,耽肆酒食,矜伐怨欲,不异井巷巫觋之徒。”
故而,修道从来重在实修,不重于箓职高大。须知,凡不诵经、不持戒,授箓非是吉事,乃是重重枷锁、斤斤重担也,自讨苦果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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