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道、佛两教世界观不同
在道教的世界观里,斗姆元君于历劫以前证道发愿:为给众生破暗除邪,普垂度化,遂应愿感炁,孕育金莲九苞,经人间七昼夜,凝九真梵炁,最终化生北斗九皇。
北斗九皇位居中天,翰旋四方,生化八荒。大开解谢门,常设皈依路,是为整个宇宙的核心。
由此,整个宇宙随之生成。
在这个宇宙当中,日月轮转,周而复行,阴阳分化,五行相生,遂而又有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星出世,其中木星谓之“岁星”,乃因其由西向东运行,每年运行十二地支当中(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)的一个方位,正好十二年运行一周天,五行五轮运行一甲子,亦即60年,60岁。
木星(岁星)是太阳系八大行星中体积最大、自转最快的行星,质量是其它七大行星总和的2.5倍,体积是地球的1321倍,质量是地球的318倍,因而对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——换言之,木星(岁星)所处位置的不同,会影响到地球上一切生命(不光是人)先天禀赋的不同。


相比之下,在佛教的世界观当中,整个宇宙的存在,仅仅只是吾人历劫以前一念无明所创造而来,缘起性空,性空缘起,宇宙是所有无明妄想的一时因缘和合,根本而言并不具备实体性。
佛教《金刚经》上有名的那个偈子:
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
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
翻译成大白话:宇宙并非真实存在,宇宙只是我们心念当中的一个妄想,就好象露水和闪电,很快出现,又会很快消失。
正因为整个宇宙只是一个妄想,所以在佛教的世界观当中,随着个人心识的提升与净化,就能够在太阳系之外,看见更高层级的宇宙(天)。
因此佛教认为,包括日月在内,所有星辰均处于色界天的最底层,乃在乾陀罗山的上空,和四天王天同高;而在四天王天之上,在更高的宇宙层级当中,则没有日月星辰的存在,而是由天人身上的衣物、宫室器物等自然发光所组成。

从人像,灵符,到名称,几乎原封不动抄录
二、道、佛两教天文学传承不同
道教的天文学传承,来自华夏文明;
佛教的天文学传承,则来自古希腊。
华夏文明在古代的傲人之处,乃在其超级发达的古代天文学。
陈遵妫先生在《中国古代天文学简史》当中指出:“我们从黄帝历起,到太平天国的天历止,一共有一百零二种历法,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像我们祖先那样重视历法”。
正因为中国人对天文历法的重视,所以日月星辰就成为了中国人的历史标记,某年某月,朔日,某人在某地干了啥事,记载得清清楚楚,或于铭文,或于古籍,一直流传至今。
至于欧洲的古代史,越往前推就越难以考证,因为古希腊天文学的发展,远远不及中土——人们没有以日月星辰为标记进行纪日的习惯,所以某天某地某人,发生了什么事,过了就没了,很多年以后,人们口耳相传的故事,找不到历史文献印证,所以只能存疑。
而古印度的天文学系统,则是完全继承至古希腊文明。
举例而言,中土把二十八宿区分为四灵,东方七宿为苍龙,南方七宿为朱雀,西方七宿为白虎,北方七宿为玄武,然后由北斗制约其中。这样一种以北斗为核心,翰旋四象二十八宿的天文观起源甚早,近世曾侯乙墓出土的漆箱图案(公元前5世纪文物),便是北斗居中(金文),翰旋二十八宿,并有青龙白虎图:
曾侯乙墓漆箱图
除此之外,1988年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发现仰韶期编号45号墓穴,根据史学界考证,其年代约为公元前4510年,距今约6460年。墓穴中墓主尸骨北方有北斗,东有苍龙,西有白虎之形,北斗之斗杓,为两根人体胫骨摆置而成,斗杓东指,魁枕西。(详见冯时先生的《中国古代的天文与人文》)

总而言之,这些年代极为久远的地下文物,足以说明了北斗四象二十八宿的文化传统,乃是出自中土,并非传自印度。
至于印度的星占历法,系承袭自希腊,采黄道十二宫之说。十二宫,将天上常见星群,区分为狮子座、天蝎座、射手座等十二个星座;中土的北斗四象二十八宿,则是以北斗为核心,将周边恒星区分为斗、牛、毕等二十八星座——两者不可混为一谈。
中、印两者对星区的划归方式不同,从文化上来看,根本而言,乃是因为欧洲文明的发源地(古希腊),与华夏文明发源地(黄河中下游),在经纬地理上的差别。也就是说,古希腊地区所能看到的恒显圈,与华夏先祖所能看到恒显圈,完全风马牛不相及——换言之,在古印度黄道十二宫的天文系统当中,根本不可能出现以北斗为核心的四象二十八宿星像。
再进一步,也就是说,在古印度原始佛教当中,根本不可能出现北斗崇拜的文化和仪轨,更不可能出现六十甲子的值年太岁系统。

在中国五大宗教当中,佛教于汉魏时期最早入华,至今千百余年以来,两教彼此交流,共同砥砺,相互之间的影响非常大。
在这个过程当中,佛教积极吸收华夏本土宗教道教的名相、风俗、仪轨,逐渐成为了中国本土文化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今天,当我们在谈论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”的时候,如果硬要将友教从“道、儒、佛”三家当中割掉,那是不公允的。
最后,回到本文的标题来:
请问道长:拜太岁到底要去道观还是佛寺?
相信经过上文的梳理和论述,诸善信斋主已经能够做出公允的判断。
·本文的所有论述,均以文献为证,以事实为准,仅仅只是单纯的学术讨论,绝无打压其他宗教之意,亦不想制造任何的宗教仇恨。在下才疏学浅,如有错漏或冒犯之处,还望海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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